继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农银资本”)21天火速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之后,9月29日,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建信金投基金”)也完成了备案事宜。至此,国有五大银行中,仅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设立的私募子公司尚未获得备案。
尽管如此,截至到10月10日,五家机构尚未有发行产品的备案信息,但却已经开始盈利。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多家机构内部人士了解情况后发现,为盈利做贡献的,主要是在备案之前,公司帮银行代理和撮合投资的部分股权分红收益。
家家均未发行产品,总盈利却7.22亿
在当前的监管要求下,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但可以通过设立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的方式,再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实现。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即可帮助企业去杠杆、降负债率、缓解经营压力,又可以帮助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
政策之下,国内五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纷纷成立私募公司,对口开展“债转股”业务。记者从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板块获悉,除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未对已成立的私募子公司进行登记之外,其余三家子公司均已通过协会备案。
其中,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银投资”)是通过工商银行旗下债转股机构旗下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再备案成私募管理人的,成立于2017年9月26日,2018年8月3日完成备案,工商银行2018半年报信息记载,总资产达125.88亿元。
农银资本是通过农业银行旗下债转股机构“农银投资”对其100%控股,再备案成立的私募管理人,成立于2018年8月6日,当月27日完成备案,农业银行2018半年报信息记载,总资产达113.45亿元。
建信金投基金是通过建设银行旗下债转股机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其100%控股,再备案成立私募管理人,成立于2018年8月10日,同年9月29日完成备案,建设银行2018半年报信息记载,总资产达123.6亿元。
以上是已备案通过的三家大型银行,从股权结构来看,除工商银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控股,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均通过中间机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间接控股。均符合银行不直接参与债转股业务的监管要求。
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目前仅成立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但尚未获得协会备案通过,据各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8年上半年信息,总资产分别为101.68亿元和101.3亿元。10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两家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处询问计划时间表,官方告知以公告为准。
记者统计,目前五家银行私募子公司资产总额合计共565亿元。不过记者注意到,截至到10月10日,这五家机构均未发新发产品,协会公示的产品信息栏中,家家空缺。即便如此,根据各家上市公司银行披露的信息,今年上半年,这五家机构均已盈利,最少的建信金投基金实现净利润0.31亿元,最多的工银投资实现净利润2.73亿元,五家机构合计盈利为7.22亿元。
依靠继承股权分红实现盈利
对于以上机构来说,获准资格后理应以设立基金的形式参与企业债转股,然而没有产品发行的情形似乎很难解释各家创利增收,不过在记者向部分上述子公司投资经理了解情况后得知,各家目前的盈利基本都是继承了公司在备案乃至成立之前就投资的股权分红收益。
据上述某子公司一位北京的投资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报表披露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之前投资的股权分红。据他介绍,目前公司所投资的股权很多在成立公司之前就有了,“原先的业务会并入现在的业务中,继承后每半年分红一次。”
上述投资经理坦言,因为监管要求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股权投资,所以之前主要是以代理和撮合的方式,帮助银行投资一部分股权。也就是说,来自于本行资金和外部的委外资产,通过他们的业务许可走了一次“通道”投资到企业。
然而,根据规定,私募管理人备案成功以后需要在半年之内发行产品,如果不在半年之内发行产品,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就会被协会取消资格。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三家已获备案的私募子公司中,只有一家表示“产品在准备中,目前正在走内部流程。”其余均未透露确切消息。
在对资金募集这件事上,各家还是对大额、稳定具有机构性质的资金青睐有加。另一位身在华东的某子公司投资经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除了控股银行资金,未来发产品时,他们也会吸引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参与产品认购。
此外,央行在今年6月底对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上述华东投资经理表示,降准释放的部分资金也会帮助企业实施“债转股”。“部分资金会通过总行同业拆借给子公司进行投资,然后我们打包一个产品投资到企业中去。”
对于标的资质,各家观点趋同,看好央企、国企还有一些居行业龙头地位的民企。华东投资总监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在上市公司中筛选,“目前部分地区的分行已经在总公司的安排下同当地政府沟通,我们会根据各地政府对企业‘降杠杆’需求进行评判,如果觉得有必要跟他们成立一个基金的话,就签订合作协议实施。”
前述北京投资总监则把部分创投企业列入参考名单并表示,有些企业虽然债务很高,但他们会对企业做一个整体的估值定价,“如果技术门槛够高、竞争力够强就能考虑。”
对于投资期限的设定,业内没有统一的标准,基本按照还是按照“3+2+n”灵活设定,即三年投资期,两年预备退出(但不一定退出),未退出的经由管理人同企业双方协商确定顺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