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用户应在两次检定之间,定期(例如一月一次)对电子磅进行中示值准确性的核查,以确保辟地称的称量准确、可靠。使用中准确性的核查可使用模拟载荷装置(例如循环链码)或其他运行进行检验装置(重复性、长期稳定性应符合要求,对0.5级电子磅运行检验装置重复性应小于0.1%、长期稳定性应小于02%)。若电子磅的相对误差小于或等于以下百分数时,继续使用;若汽车衡的相对误差大于以下的百分数时,应进行调整。对0.5级汽车衡为0.6%;对1级汽车衡为1.2%;对2级汽车衡为2.5%。以上允许误差是考虑到汽车衡的使用中的大允许误差和模拟载荷装置的长期稳定性给出的误差极限。调整后的电子磅应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按8.2要求重新进行检定。